因工作需要,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4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征信和行业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与报名、资格初审与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17:00
2.本次招聘为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证、1张近期免冠证件照、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表彰奖励证明等。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pdf彩色清晰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sjkrsc@jshvc.edu.cn,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劳务派遣报名材料”。因扫描质量无法识别的材料为无效报名材料。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因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错过考核等其他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具体以后续发布的考核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及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校安排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订立1-2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如另有就业岗位,可提前1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有其他就业岗位,根据聘用人员意愿,我校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续聘事项,研究结果于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聘用人员。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四、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我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我校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校负责。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5-68170915司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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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shvc.edu.cn/2025/0825/c56a221035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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