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信用社招聘网为您提供最新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资讯!
2026年银行/农商行校园招聘VIP全程班

重要提醒: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联系方式、保证无条件入职、收取各种费用等信息,请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各种损失。

2026年江苏农商行秋招法律常识积累(46)配套练习
2026年江苏农商行秋招法律常识积累(46)配套练习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犯罪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内容及社会意义,并希望结果的发生,并且共犯人主观上要有共同犯罪意思联络,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案件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李某和杨某系夫妻,与邻居黄某因为排水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发生口角,黄某被李某殴打。黄某受伤倒地后杨某未实施救助,与李某快速离开了现场。经鉴定,黄某受重伤
  B. 周某和陈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二人商议杀死刘某,于是二人非法购买了枪支,准备第二天杀死刘某。但是陈某感到害怕,于当天晚上告知刘某杀人计划,并和刘某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C. 张某和王某两人互不认识。一天深夜,张某进入一家超市偷东西时,碰到王某也在该超市偷东西,两人相视而笑。之后,张某和王某一起将偷取的东西变卖,分别获利2.2万元和1.3万元
  D. 谢某和丁某共谋盗窃汽车,谢某将开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丁某。后来,谢某后悔,让丁某归还钥匙。丁某请求谢某让他配置—把钥匙之后再归还,谢某同意。随后丁某利用自己配置的钥匙盗窃了汽车


 
  答案以及解析请看下一页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内容为转载资讯,作为转载主体并不承担岗位真实性核查责任,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内容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删除。

  • 2026银行校园招聘群
  • 下载银行易考app
江苏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申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考试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网发布江苏银行招聘信息、江苏农商行考试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资讯
CopyRight (C) 2012-2026 南京东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8912号-3
农商行招聘交流QQ群:777063914网站客服和友链

  技术支持:软月互动

展开

江苏农村信用社

  • QQ在线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添加JSNSHZHP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考试资讯及复习资料 QQ群77706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