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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农商行秋招法律常识积累(46)配套练习(2)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内容及社会意义”、“希望结果的发生”、“共犯人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黄某被李某殴打至倒地后,身为李某妻子的杨某虽然未实施救助,但杨某本身并没有伤害邻居黄某的敌意,也无法预见丈夫会殴打黄某,并没有与丈夫共同故意犯罪,不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符合定义,当选;
  B项:周某和陈某商议杀死刘某,而且购买了枪支,说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杀死刘某,并且希望这个结果的发生,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希望结果的发生”、“共犯人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尽管陈某后来因害怕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但二人曾为了这场犯罪付出了实际行动购买了枪支,仍属于共同犯罪,符合定义,排除;
  C项:张某和王某虽然之前并不认识,但在偷盗过程中认识后一起将偷取的东西变卖以获利,说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偷窃东西获利,并且希望这个结果的发生,符合“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内容及社会意义”、“希望结果的发生”、“共犯人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符合定义,排除;
  D项:谢某和丁某共谋盗窃汽车,而且谢某将车钥匙交给了丁某,说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盗窃汽车,并且希望这个结果的发生,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希望结果的发生”、“共犯人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尽管谢某后来后悔了,但行动上却仍默许了丁某配置汽车钥匙,使其成功盗窃了汽车,仍属于共同犯罪,符合定义,排除。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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