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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类练习五十七
下列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的规范作用范畴?
A、指导作用和评价作用
B、教育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评价作用和强制作用
D、社会公共作用和强制作用
江苏农信社招聘网(www.jsnxs.com)参考答案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的规范作用的内涵。所谓法的规范作用,指的是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与此不同,法的社会作用是法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和任务而发挥的作用,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推进社会变迁、保障社会整合、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法的规范作用是从法自身来分析法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则是从法的目的和性质的角度来考察法的作用。因而A、B、C正确,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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