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中医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中医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履行选调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6.具备《选调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 7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dfwjwzzrsk@163.com。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3.联系电话:83288269、8328828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在编在岗证明、岗位所需任职证明等材料;②《盐城市大丰中医院公开选调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免冠照片电子版复制到报名表);③《盐城市大丰中医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签署姓名和日期并摁手印);④近期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每位报考者将上述①②③材料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和④照片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方为报名成功。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选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岗位表)。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选调专业和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大丰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