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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淮安市淮阴工学院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公告

  淮阴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淮阴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包括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已毕业,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和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zpxx.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淮阴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高校、企事业单位二级党委出具证明;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9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zpxx.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能力等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中下旬,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zpxx.htm)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姓名、岗位、成绩、排名将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zpxx.htm)公布。

  2.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试讲和面试资格。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

  联系人: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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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工学院岗位表.xlsx

  淮阴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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