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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批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县高层次人才招聘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28日之间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并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参加应聘。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1.被聘用博士研究生人员待遇参照所在事业单位专技正高四级发放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专业方向安排到相应的学科领域校企合作单位挂职,参照县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发放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免费入住县人才公寓。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与招聘单位按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正常管理考核并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被聘用硕士研究生人员参照所在事业单位专技十级人员发放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如具有高级职称的参照相应聘用岗位发放工资待遇),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与招聘单位按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正常管理考核并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0日09:00--9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弘毅楼四楼校办公室(灌南县泰州南路8号)报名。咨询电话:0518-83213354。
  (三)报名材料
  1.《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第2-4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1.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弘毅楼四楼校办公室(灌南县泰州南路8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2.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获得面试资格。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转入教学辅助岗位。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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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0b0bb4ca-bd74-4fad-a600-a75eb832f4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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