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规定,考生考察成绩由基本条件、学历、学生干部任职、表彰奖励、奖学金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30%。具体考察办法如下。
考察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积分要素及积分标准为:
1.基本条件分。符合“三支一扶”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计60分。
2.考生学历分。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计10分,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计5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3.学生干部任职分。在高校就读期间(本科阶段及以上)担任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的计10分。担任校级学生会副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院系团总支副书记的计8分。担任校级学生会、团委各部正部长,院系学生会副主席的计6分。担任校级学生会、团委各部副部长,院系学生会、团委各部正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的计4分。担任院系学生会、团委各部副部长,班级副班长、班委,团支部副书记的计2分。学生会、团委等部门干事不算任职,不予计分。高校社团任职不予计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4.表彰奖励分。在高校就读期间(本科阶段及以上)获得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综合表彰的计10分;获得国家级单项表彰,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综合表彰的计8分;获得省级单项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综合表彰的计6分;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综合表彰的计4分。社会实践、军训、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表彰奖励不计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5.奖学金分。在高校就读期间(本科阶段及以上)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计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奖学金的计8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的计6分,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的计4分,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或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计2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作为现场考察打分的直接依据,资格复审结束后不予以认定计分,请各考生提供材料务必详尽,如有遗漏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文标题:宿迁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
文章链接: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rsxx/202307/31f6f761a85c44448ca482b9b2ddfb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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