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信用社招聘网为您提供最新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资讯!
2023江苏农商行春招笔试模考班
2023南通市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下属物流子公司招聘公告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成立于2000年9月,于2019年12月改组为如皋市人民政府持股、注册资本50亿元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企业主体信用等级AA+。经营范围涵盖开发建设、产城服务、港口物流等10多个市场领域。
  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国内专业经营内贸集装箱的航运企业之一。主要经营范围有: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国内运输代理业务;代办集装箱、货物的报关及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装卸及仓储业务;食品、电子、机电设备销售;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集装箱销售、租赁及修理等。
  如皋长宇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物仓储、集装箱销售、租赁、修理、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等。
  根据企业实体化发展需求,充实专业技术人才,交通集团下属物流子公司(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如皋长宇物流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次招录各岗位人员,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岗位一
  1、招聘岗位
  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机务总管(公司地点: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
  2、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机务工作的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技术定额并组织实施;
  (2)对各轮的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进行考核;
  (3)做好访船工作,深入修船现场,了解船舶机器设备的营运状态,为做好维修保养计划奠定基础;
  (4)制定保养、修理计划,监督计划落实。组织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5)加强原始记录的统计、分析与管理,核算工作;
  (6)加强机务工作的技术业务管理指导,并及时收集汇总有关资料,做好分析研究;
  (7)积极引进消化和推广使用新设备、新工艺、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8)负责本公司船舶监造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
  1、招聘岗位
  如皋长宇物流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公司地点: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
  2、岗位职责
  (1)协助制定并实施公司整体战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2)协助开发全国货运、代理业务;
  (3)制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
  (4)组织建设市场营销团队,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详见附件《物流板块招引特殊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须知事项和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集团官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网页等公共平台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2、报名网址:
  如皋市人事考试网(http://rgrsks.rugao.gov.cn:81)。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30日09:00~2月10日16:00。
  4、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09:00~2月11日16:00。
  5、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6、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登录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一面+履历调查+二面。
  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经报批上级部门,根据审批意见予以确定是否开考。
  1、一面(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履历调查:根据一面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确定履历调查对象,通过应试者任职过的单位上级、同事等,核查应试者背景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教育经历、薪资水平、他人的评价等。
  3、二面(专业化面试):根据一面及履历调查结果按比例1:3确定二面人选,达不到规定人数按实确定,重点通过专业知识的测评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按面试一成绩50%+面试二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听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研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流程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试用
  录用人员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招聘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聘任协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约定进行业绩考核、实施聘任(解聘)、兑现薪酬。试用采用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双约定制度。与该岗位的选聘对象约定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组织考评,合格后转正,不合格解聘。该岗位的劳动合同首期签订3年,每一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指标达不到《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按《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约定条款执行。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具体薪资面谈。
  八、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3-69959698;
  监督举报电话:0513-69953105;
  市人社局纪委:0513-87658033;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3-87513616;
  市国资办:0513-87651005。
  本《公告》由招聘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江苏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申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考试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网发布江苏银行招聘信息、江苏农商行考试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招聘资讯
    CopyRight (C) 2012-2018 南京东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8912号-3
    农信社招聘交流QQ群:574880351网站客服和友链

      技术支持:软月互动

    展开

    江苏农村信用社

    • QQ在线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添加JSNSHZHP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资讯及复习资料 QQ群10194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