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自强服务社为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接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监督、管理和指导,承接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项目,依据章程招聘、管理、使用禁毒社会工作者,为吸毒人员提供帮教、康复为主的社会服务。
因工作需要,相城区自强服务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苏州市户籍。性别不限,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善于与人相处。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2、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和社会活动能力,能深入社区,针对各种人群开展各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能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摆脱药物依赖,成功回归社会;
3、无前科劣迹且身心健康者。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09:00----11: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相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相城区庆元路9号元和派出所4楼);
3、报名程序:
应聘者本人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个人 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及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相城区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一 份)。经报名处审核相关材料后确认是否接受报名登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按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五、录用和待遇
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员派遣制,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录用人员年收入在2.5万元左右,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保费。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
七、本《简章》由相城区自强服务社会同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7591904(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66151215(相城区自强服务社)。
附:点击下载招聘要求
苏州市相城区自强服务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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